应用文专题之“辩论词”写作指导
一、格式范例 铿将有力的辩论词是我们成功辩论的关键,在辩论赛中需要我们做好充足的准备加上思维严谨的临场辩论发挥,我们才能取得辩论胜利的最大可能。其中辩论词的准备则是所有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写出出色的辩论词,需要掌握辩论词的写作技巧。作为实际工作过程中应用文的一种,辩论词的写作框架主要分为三部分,即“亮明观点——阐述理由——作出结论”,每一部分都有相对应的注意点。 开头问候语:顶格写 1、亮明观点 注意申请题干限定要素,明确身份以及辩论主题,进而明确己方观点。 2、阐述理由 这部分内容是辩论词的重点内容,一般应围绕己方观点多个角度阐述理由,分条分点写出。 3、作出结论 这部分内容对前面的观点做一个总结,再次强调己方观点。篇幅不宜过长,应简短精炼。 结尾:表达感谢。 二、好题范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①青年的思想愈被范例的力量激励,就愈会发出强烈的光辉。——法捷耶夫 ② 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一定是蠢物,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闻一多 ③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众多明星在微博上呼吁大家“守望和平”。 ④ 近年来,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日韩两国的文学艺术作品也进入了我国的文化市场,形成了“日韩潮流”的现象。一些中学生竞相模仿日韩明星的发型、服饰等。 ⑤ 2017年,国内多家公司推出了10余位虚拟偶像(“画”出来的人物)。业内确定虚拟偶像洛天依已经盈利,她的魅力也得到了青少年的认可。 ⑥ 父亲辛苦打工卖面条,12岁少年小赵却沉迷快手直播,半个月狂刷支付宝3万余元打赏主播。 学校论辩社将举办一场以“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为辩题的论辩赛,请结合上述材料,选择正方或反方写一篇论辩陈词,或者以主持人的身份综合两方的观点写一篇总结陈词,不少于800字。 审题 限制性 1. “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论辩的主题是限定的,考生构思和行文必须围绕这一主题,和偶像崇拜之利弊无关的内容即为跑题。 2. 考生不管是写论辩陈词,还是写总结陈词,构思和行文必须围绕材料所给六句话中的几句,在此基础上陈述自己的见解,阐述自己的道理。 3. 在文体方面,要求考生写的是论辩陈词或总结陈词。 论辩陈词在观点上必须有破有立,批判对方观点时要抓住要害,陈述自己的观点则要有理有据;语言既要说理,还要注意气势,要便于口头表达,注意排比手法的运用,注意事例和道理的结合。 总结陈词要注意在论辩的基础上辨明是非,内容既要立场明确,又要一分为二、辩证看待,对论辩双方都要照顾到,不可顾此失彼。 开放性 1. 辩论双方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论辩陈词这种文体本来就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2. 考生可以选择正方,强调利大于弊;也可以选择反方,强调弊大于利;还可以选择当主持人,写兼顾两方面的总结陈词。写作角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3. 偶像的类型很多,可以是英雄人物,可以是演艺明星,可以是科研专家,还可以是大国工匠,也可以选身边的敬业标兵。选材角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参考立意 ①正方:偶像能引领我们走向光明,让我们前进的脚步更有力量。 ②反方:错误的偶像崇拜,能让我们陷入泥淖,坠入深渊。 ③主持人:偶像崇拜,要辩证看待、理性选择,既要让偶像发挥积极作用,又要谨防被其误导。
范文展示 站在偶像的肩膀上 ——偶像崇拜反方辩论陈词 主持人、对方辩友: 你们好! 法捷耶夫曾说:“青年的思想越被范例的力量所激励,就越会发出强烈的光辉。”由此,我方的观点是: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可以思考,什么是偶像?我们所定义的偶像,是在某方面可以给人带来鼓舞与激励,能够让人于内心生发出向往与倾慕的一类人。他们在各个时代熠熠生辉,无论是心怀天下的文人志士,或是创新开拓的科学家们,还有或坚定或深刻的艺术、文学大师,他们的精神内核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进、突破,甚至攀上更陡峻的高峰。 对方辩友可能会说,你所说的这些偶像当然值得人们崇拜,但是到了“娱乐至死”的当下,人们的偶像早已狭义为舞台上那些唱跳嬉笑的艺人们了,对他们的崇拜有何利可言? 但我想说:首先,我们承认随着媒体普及与信息爆炸,一些明星们更多地为人们所认识、追捧,或者奉为偶像,表面的喧嚣似乎甚至掩盖了人类群星的璀璨;然而,我们不能低估任何一个时代中思想的力量,它们总能引起人们的精神共鸣并转化为前进动力;其次,就算是一些艺人们也有他们一定的可取之处,喜欢他们的人借以表达自己对艺术、审美的追求与欣赏,这不也是一定程度的进益吗?另外,我们还能发现,大部分的“明星”们一直传递着积极的价值观与正能量,如国家公祭日之时微博满屏的“守望和平”的呼吁,若能把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指引向真实的思考、触动,这种影响力带来的难道不是利大于弊吗? 然后,我们可以说说崇拜。之前已提到,能对值得被称为“偶像”的一类人的一方面精神特质产生崇敬与向往,并要求自身不断地向之努力,我认为这是崇拜的最理想方式。也由此,我们对待偶像的态度是完全可以扬长避短的。人无完人,既然我们不能苛求偶像样样完美,这就需要我们实行“理智崇拜”,即不丧失辨别能力、独立思考的选择与评估,这既是心智已一定成熟的青年们本应具备的能力,也是从偶像身上汲取力量的唯一途径。 至于那骇人听闻的一系列看似以“偶像崇拜”而饱受诟病的事例,一定程度上警醒着我们谨防借“偶像”之名而大行消费主义的市场陷阱,同时告诫我们这些盲目与过度崇拜的弊端。正如我们所知,盲目地做任何事情都是不尽合适的,又何况这样不分优劣、不计后果的“崇拜”呢?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不理智的选择感到惋惜,但不能一叶障目地不顾绝大多数偶像正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这一事实。 最后,如闻一多先生所言,“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而面对偶像,只要我们保持理智地选取、学习,就能向着他们的高度不断进取,在自己的世界中策马奔驰;站在偶像的肩膀上,向更广阔的天空伸展! 最后请允许我再重述一遍观点: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谢谢大家! 偶像,给我指明了奋斗的方向 ——偶像崇拜正方辩论陈词 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