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古代文化常识汇总(下)
E.历法和刑法
(一)历法
1.纪年法
(1)干支纪年法
干,即天干,共十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支,即地支,共十二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干支两字相配,用以纪年,如辛亥、戊戌之类。十和十二的最小公倍数为六十,因而经六十年,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经久不乱,永不穷尽。
例如: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五人墓碑记》) 辛亥三月廿六夜四鼓,意洞手书。(《与妻书》)
(2)帝王年号纪年法
皇帝即位,都要改元,称元年。汉武帝起有年号,后多用年号纪年。
例如:阳嘉元年,复造候风地动仪。(《张衡传》)
(3)王公年次纪年法。这种纪年法大多用在春秋、战国时代。
例如: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廉颇蔺相如列传》)
(4)年号和干支兼用
例如: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梅花岭记》)
2.纪月法
古代纪月,常用序数。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后来又按夏历把一年分为正月、二月、三月、四月等十二个月,并以此来纪月。 例如:至和元年七月某日。(《游褒禅山记》)
3.纪日法
(1)干支纪日法 例如:元丰七年六月丁丑。(《石钟山记》)
(2)序数纪日法 例如:初八日,始开靖海门及大南、大东二城门。(《三元里抗英》)
(3)特定称谓纪日法
①朔。农历每月的第一天。例如:诸生许用德者,以闰六月朔。(《阎典史传》)
②望。农历每月的十五叫望,十六叫既望。
例如: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赤壁赋》) 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与妻书》)
③晦。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例如:戊申晦,五鼓,与子颍坐日观亭,待日出。(《登泰山记》)
(4)传统节日
①元日:旧时称农历正月初一日。
②人日:旧时称农历正月初七日。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人日题诗寄草堂。”
③上元:农历正月十五日。旧俗以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叫灯节。欧阳修《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④社日:农民祭祀土地神的节日,在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杜甫:“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
⑤花朝:农历二月十二日,相传为百花的生日。例如《琵琶行》:“春江花朝秋月夜。”
⑥寒食:清明前一日,冬至后一百零五日,又谓之“寒令”,须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为“寒令”的代称。温庭筠《寒食节日寄楚望》诗:“时当一百五。”
⑦端午:农历五月初五。相传古代诗人屈原在这天投江自杀。
⑧伏日:夏至后第三个庚日叫初伏,第四个庚日叫中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叫终伏(末伏),总称“三伏”。
⑨中秋:农历八月十五日。人们以为这时的月亮最亮最圆,所以是赏月的佳节。
⑩重阳:农历九月九日。古人认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所以称为重阳。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孟浩然《过故人庄》:“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⑪冬至(冬至节):古人把冬至看成是节气的起点,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叫作“冬至一阳生”。例如:白居易《邯郸冬至夜思家》:“邯郸驿里逢冬至。”
⑫腊日:农历十二月初八。这一天有吃腊八粥的风俗。
⑬除夕:农历一年最后一天晚上,“除”是除旧布新之意。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或“除日”,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
4.纪时法
(1)特定称谓纪时法
古代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夕、暮、昏、晚,太阳正中叫日中,将近日中时叫隅中,太阳西斜叫作日昃(zè,太阳偏西)。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叫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叫晡(bū)时。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夜半以后分别是鸡鸣和昧旦,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后是平旦,这是天亮的时间。
例如: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木兰诗》)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孔雀东南飞》)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孔雀东南飞》)
(2)十二地支纪时法
古人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代的两小时。古人把第一个小时叫作初,把第二个小时叫作正。例如子时两个小时就叫子初、子正。
十二时辰表
十二时 | 时辰 | 现代时间 |
夜半 | 子 | 23-1点 |
鸡鸣 | 丑 | 1-3点 |
平旦 | 寅 | 3-5点 |
日出 | 卯 | 5-7点 |
食时 | 辰 | 7-9点 |
隅中 | 巳 | 9-11点 |
日中 | 午 | 11-13点 |
日昃 | 未 | 13-15点 |
晡时 | 申 | 15-17点 |
日入 | 酉 | 17-19点 |
黄昏 | 戌 | 19-21点 |
人定 | 亥 | 21-23点 |
(二)刑法
1.黥、劓、笞、杖、刖、膑、宫
黥(qínɡ):古代的一种肉刑,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古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写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劓(yì):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这种刑罚大约起于商代。《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笞刑:指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杖刑: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臀、腿、背部的一种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刖(yuè)刑: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一句中记载的就是这种刖刑。
膑刑: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酷刑。《汉书·司马迁传》“孙子髌脚”即指膑刑。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
黥、劓、笞、杖、刖、膑、宫这几种刑罚都比较残忍,其中黥刑最轻,宫刑最重。
2.大辟、炮烙、汤镬、车裂、凌迟、腰斩、弃市
大辟: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周、商、春秋、战国等时期,为死刑的通称。
炮烙(páo luò):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烧烫的酷刑。
汤镬:古代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投入滚汤中煮死的一种酷刑。
车裂: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也称“辕裂”,俗称“五马分尸”。“秦惠王车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凌迟: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立凌迟一条。宋代凡是犯所谓“大逆”及“逆伦”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将凌迟(俗称“剐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内,明清两代沿用。
腰斩: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这种刑罚极为流行。隋唐两代以后,虽然没有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F.古代音乐
1.五音、六律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称为“五音”,从宫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起来,形成一个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后来再加上变宫、变徵,就形成七个音阶,即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 例如: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荆轲刺秦王》)
古书常把五音或五声和六律并举。律,本指用来定音的竹管,后来成为我国古代音乐方面的专门名称。即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
例如: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吕氏春秋》)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孟子·离娄上》)
2.八音
我国古代指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种材质制成的乐器。
3.雅乐
“俗乐”的对称。指古代帝王郊祭、朝贺等大典上所用的音乐。
4.俗乐
“雅乐”的对称。泛指古代各种民间音乐和外来音乐。宫廷中宴会也用俗乐,称为“燕乐”。历代俗乐都很流行。《孟子·梁惠王下》:“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5.经首
相传为尧乐曲《咸池》中的一章,一说为黄帝所作。《庄子·庖丁解牛》:“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6.六幺
唐时有名的琵琶曲名。本名《录要》,后讹传为《绿腰》《六幺》。《琵琶行》:“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7.霓裳
即《霓裳羽衣曲》。唐代著名乐曲名,相传为唐玄宗所制。《琵琶行》:“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8.桑林
传说中商汤时代的舞乐名。《庄子·庖丁解牛》:“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9.无射
本是古代十二律之一,又指周景王所铸的钟名。《石钟山记》:“噌吰者,周景王之无射也。”
10.阳春白雪
《阳春》《白雪》都是战国时代楚国的歌曲名,当时被认为是高雅的音乐。所以后来用“阳春白雪”比喻高深的、不通俗的文学艺术。
11.下里巴人
《下里》《巴人》皆为战国时代楚国的歌曲名,且为流俗的下曲。所以后来用“下里巴人”比喻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
12.乐师
古代以演奏乐曲为职业的人。《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
G.古籍注释体例
1.传
传述之意,主要用于解释经书,阐明经义。例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
2.注
本义是用水灌注。水道阻塞,用水灌注才能流通。引申为对古籍中难懂的字、句加以解释、疏通。例如:《水经注》《礼记注》。
3.笺
指对前人的解释加以订正、引申、补充或发挥。例如《诗经》有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笺对毛传简略隐晦之处加以阐明,并提出不同意见,供读者识别。
4.疏、正义
唐代出现的一种注释名称。这种注释不仅解释正文,还对前人注释做注释。例如:《诗经》有唐孔颖达疏,《左传》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史记》有唐张守节正义。
5.诠
解释词义、字,《康熙字典》说“诠,谓具说事理也”。如杨树达的《词诠》是解释文言文的。
6.义疏
古书的注释体制之一,内容为疏通原书和旧注的文意,阐述原书思想,或广罗材料,对旧注进行考核、补充辩证。如南朝梁黄侃的《论语义疏》。
7.义训
指不通过语音和字形的分析而解释词义的释词方法,是训诂的基本方法。具体形式有,用同义词解释,如《尔雅·释言》:“逆,迎也。”用反义词加否定来释词,如《说文解字》日部:“旱,不雨也。”用下定义释词,如《说文解字》口部:“口,人所以言食也。”用古今词语对照来释词,如《论语·子路》郑注:“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用指出事物的类属来释词,如《说文解字》木部:“杏:果也。”用说明事物性质状貌来释词,如《说文解字》:“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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