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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掌握的10类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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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物姓名称谓

(1)直称姓名

①用于自称: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指南录〉后序》)

②用于所厌恶所轻视的人:

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指南录〉后序》)

③用于作介绍,为人作传:

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柳敬亭传》)

④尊者对卑者称名:求,尔何如?(《论语》)

⑤在尊者面前,卑者互称用名:夫子何哂由也?(《论语》)

(2)称字、号、谥号、斋名

这种情况是称呼者出于对被称呼者的礼貌和尊敬。

①称字: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送东阳马生序》)

②称号: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五人墓碑记》)

③称谥号: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左忠毅公逸事》)

④称斋名:蒲松龄为“聊斋先生”,梁启超为“饮冰室主人”。

(3)称官爵

①称官名:后人称杜甫为“杜工部”,称韩愈为“韩吏部”。

②称爵名:宁南南下,皖帅欲结欢宁南。(《柳敬亭传》)

(4)称籍贯

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南海”代指康有为)(《谭嗣同传》)

(5)兼称

这种情况一般是先说官职,次称籍贯,后称姓名、字号。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游褒禅山记》)

(6)特殊称谓

①在姓氏后加上行第(或再加名号、官爵):

韩愈《同水部张员外籍曲江春游寄白二十二舍人》。

②职业+人名:庖丁为文惠君解牛。(《庄子·养生主》)

③姓+之+人名:

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左传·僖公三十年》)

④封地+人名:商鞅姓卫,商为其封地。

 

2.谦、敬及贱称

(1)谦称

①王侯自称:孤不度德量力。(《隆中对》)

②臣子自称:项伯杀人,臣活之。(《鸿门宴》)

③一般人自称:

愚以为宫中之事……(《出师表》)

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鄙人不慧,将有志于世。(《中山狼传》)

④女子自称: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孔雀东南飞〉并序》)

(2)敬称

①称君王:以昭陛下平明之理。(《出师表》)

②称庙号,多称已死的皇帝: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视朝。(《海瑞传》)

③称师长:夫子哂之。(《论语》)

④称朋友、尊长: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史记·陈涉世家》)

(3)上对下或平称

尔安敢轻吾射?(《卖油翁》)

(4)贱称

竖子不足与谋!(《鸿门宴》)

(5)表特定关系

①加“从”表示叔伯关系:

谢安,字安石,尚从弟也。(《谢安传》)

②加“太”表示长一辈:

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左忠毅公逸事》)

③加“先”表示已经逝世的尊长:

妪,先大母婢也。(《项脊轩志》)

先考,指已逝的父亲;先妣(bǐ),指已故的母亲。

3.“号”称

(1)谥号

古代帝王、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谥号是对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谥号按性质分为三类。

①表扬性的

经天纬地曰文 布义行刚曰景 威强睿德曰武

柔质慈民曰惠 圣闻周达曰昭 圣善闻周曰宣

行义悦民曰元 安民立政曰成 布纲治纪曰平

照临四方曰明 辟土服远曰桓 聪明睿智曰献

温柔好乐曰康 布德执义曰穆

②批判性的

乱而不损曰灵 杀戮无辜曰厉 近内远礼曰炀

③表同情的

恭仁短折曰哀 慈仁短折曰怀 在国遭忧曰愍

(2)庙号

是指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供奉时特起的名号,如高祖、太宗等。从汉代起,每个朝代一般第一个皇帝的谥号太长,不便称呼,所以唐宋以来的皇帝都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到了明、清两代才用年号来称呼。

(3)年号

是纪年的名称,也是帝王用的,如“贞观”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4)改元

新皇帝即位后,一般都要改变纪年的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如汉武帝改了十一次年号,唐高宗用过十四个年号。到了明代以后,才规定一帝一元,才有可能用年号来称呼皇帝。如清高宗的年号是“乾隆”,清高宗就被称为“乾隆皇帝”。

(5)尊号、徽号

“尊”为尊敬,“徽”为美好。“尊号”和“徽号”都是为尊者加上的号,以表示尊崇褒美的意思。尊号起于唐代。皇帝和皇后往往在生前就有尊号。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清代同治帝曾尊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再加上徽号为“慈禧”。封建时代帝后的尊号可以加几次,实际上都是臣子对他们的阿谀奉承。现代也有赠送徽号这种情况,但性质和内容已不一样,如孙炳文曾赠给郭沫若一个徽号——“戎马书生”。


 

“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四库”:经、史、子、集

《诗经》六义:风、雅、颂、赋、比、兴

六艺:也称六经,即礼、乐、射、御、书、数

 


 

“三代”:夏朝、商朝、周朝

“三皇”:传说之一是“伏羲、女娲、神农”

“五帝”:据《史记》载为: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

 


 

1.官职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1.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2.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3.古代学校

(1)古代学校有“庠(xiánɡ)”“序”“太学”。“庠”和“序”是地方学校: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4.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


内容

项目

院试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5.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 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 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 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 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的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六)宗法常识

 

1.宗法 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2.嫡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3.宗子 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4.庶子 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5.众子 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妻)所生的庶子。

6.亲戚 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 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党 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 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如《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10.昭穆 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11.丧服 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12.期功 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别为九个月和五个月。如:外无期功强近之亲。(《陈情表》)

13.七庙 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如: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过秦论》)

14.太庙 天子的祖庙,如: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伶官传序》)

15.三纲 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后经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16.五常

(1)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伦”。如《论语·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

(2)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

(3)指仁、义、礼、智、信。

17.五教 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18.七出 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19.三从四德 “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20.伯仲叔季 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七)历法常识

1.纪年法

(1)干支纪年法

干,即天干,共十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即地支,共十二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两字相配,用以纪年,如辛亥、戊戌之类。十和十二的最小公倍数为六十,因而经六十年,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经久不乱,永无穷尽: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五人墓碑记》)

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书。(《与妻书》)

(2)帝王年号纪年法

皇帝即位,都要改元,称元年。从汉武帝起有年号,后多用年号纪年: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促织》)

阳嘉元年,复造候风地动仪。(《张衡传》)

(3)王公年次纪年法

这种纪年法大多用在春秋、战国时代:

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廉颇蔺相如列传》)

(4)年号和干支兼用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梅花岭记》)

2.纪月法

(1)序数纪月法

古代纪月,常用序数。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后来又按夏历把一年分为正月、二月、三月、四月等十二个月,并以此来纪月:

四月初五日辰刻。(《三元里抗英》)

至和元年七月某日。(《游褒禅山记》)

(2)时节纪月法

有的用“孟”“仲”“季”分别表示一季中的三个月份。如“孟春(1月)”“仲秋(8月)”:

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古诗十九首》)

(3)地支纪月法

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称十二个月,每个地支前加特定的“建”字:荒村建子月(农历十一月),独树老夫家。(《草堂即事》)

3.纪日法

(1)干支纪日法

元丰七年六月丁丑。(《石钟山记》)

(2)序数纪日法

初八日,始开靖海门及大南大东二城门。(《三元里抗英》)

(3)特定称谓纪日法

①朔 农历每月的第一天:

诸生许用德者以闰六月朔……(《阎典史传》)

②望 农历每月的十五叫望,十六叫既望: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赤壁赋》)

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与妻书》)

③晦 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戊申晦,五鼓,与子颍坐日观亭。(《登泰山记》)

(4)传统节日纪日法

①元日 农历正月初一日。

②人日 农历正月初七日:

人日题诗寄草堂。(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

③三元 上元,农历正月十五日。旧俗以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叫灯节。欧阳修《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合称为“三元”。

④社日 农历中农家祭社祈年的日子,在春分前后,杜甫有诗:“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

⑤花朝 农历二月十二,相传为百花的生日: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琵琶行〉并序》)

⑥寒食 农历清明前二日,冬至后一百五日,又谓之“寒令”,须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为“寒令”的代称。温庭筠《寒食节日寄楚望》诗:“时当一百五。”

⑦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屈原投江日。

⑧伏日 农历夏至后第三个庚日是初伏的第一天,第四个庚日是中伏的第一天,立秋后第一个庚日是终伏(末伏)的第一天,初伏、末伏各十天,中伏十天或二十天,总称“三伏”。

⑨初七、下九 “初七”,农历七月初七日,这天晚上叫“七夕”。传说每年此夜牛郎织女在天河鹊桥相会。“下九”,指农历每月十九日。二十九日为“上九”,初九日为“中九”。汉时,初七、下九是妇女欢聚的日子:

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孔雀东南飞〉并序》)

⑩中秋 农历八月十五日。人们以为这时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赏月的佳节。

⑪重阳 农历九月九日。古人认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所以称为重阳: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过故人庄》)

⑫冬至 冬至节,古人把冬至看成是节气的起点,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叫作“冬至一阳生”。

淳熙丙申至日,予过维扬。(《扬州慢》)

⑬腊日 农历十二月初八。这一天有吃“腊八粥”的风俗。

⑭除夕 农历一年最后一天晚上,“除日”是除旧布新之意。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或“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

4.纪时法

(1)特定称谓纪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夕、暮、昏、晚,太阳正中叫日中,将近日中时叫隅中,太阳西斜叫作昃(太阳偏西)。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叫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叫晡时。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夜半以后分别是鸡鸣和昧旦,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后是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木兰诗》)

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孔雀东南飞〉并序》)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孔雀东南飞〉并序》)

(2)十二地支纪时法

古人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在的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古人把第一个小时叫作初,第二个小时叫作正。例如子时两个小时就叫子初、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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