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10表·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制诏御史【制诏御史:汉制,皇帝诏令正常的传达顺序是,先下御史大夫,再转丞相、九卿执行。制诏,皇帝诏令。御史:副丞相御史大夫的省称。下面引语即摘自汉武帝给御史大夫的手谕。】:“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推私恩:将自己的所爱推及他人。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下令诸侯分封众子为侯,以削弱地方势力,称推恩令。】,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皇帝诏令御史大夫说:“诸侯王有打算推恩于私亲而把封地分给子弟的,让他们各自把意见分条呈上,我将亲自制定这些子弟的封号。”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一人有庆,天下赖之:引自《尚书·吕刑》,原文作:“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一人,指天子。】。
太史公说:“天子的恩德,真伟大啊!皇帝有可贺之事,天下人都能承蒙恩泽。”
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是《史记》的第二十一卷,“十表”中的第九篇。
该表记录了自元光五年到元鼎元年各诸侯王之子封侯的情况。王子封侯是推恩令的结果,是削弱诸侯王的手段。共有一百六十二名王子封侯,其中五十六名在元鼎五年坐酬金失爵,三十二人以绝嗣和其他罪过国除,至太初年间,只余七十四名,不足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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